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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9章

白垩纪

巫瑾心跳剧烈一窒。

向外鼓胀的兽眼冷冷盯着巫瑾, 映出吓得圆溜溜的琥珀瞳孔, 和被巫瑾抱着的、一直堆到少年下巴的缴获物资——

巫瑾将物资一扔,掉头就跑:“卧槽啊啊啊啊啊——”

丛林剧烈震动。

巫瑾甚至连麻醉枪都没有拔,埋头狂奔逃命。

即便四个月的训练让巫瑾脱胎换骨, 从蹦蹦跳跳的男团主舞进化到蹦蹦跳跳的逃杀练习生, 也没有抹去他的基本理智。

物种间的差距是巨大的,主观能动性是依託客观条件存在的。

在霸王龙面前搬运物资的巫瑾……就等同于在巫瑾面前搬运绿豆的小蚂蚁。

身后无数枝叶噼里啪啦折断, 巫瑾在路障间疯狂穿梭。

暴龙的最高瞬时跑速能达到35k。智人号称最高时速为45k……然而这是奥运冠军的短跑爆发记录。

——如果巫瑾能跑出45巅峯时速,当初包装他出道的娱乐公司一定不会让他去选秀,而是会买水军炒作《惊!男团练习生跑出奥运成绩,终点线定製主题曲打榜》

实际上, 即便体质健硕的人类,长跑速度只有16~18k/小时, 远低于霸王龙追猎爆发速度。

沉重的头颅再一次砸来, 巫瑾一个踉跄飞扑躲过,跌坐在地上,仓促回头。无数枯枝碎叶当头砸下, 身后是一片空旷的清场区。

暴龙所过之处,寸草不生。

暴龙终于又露出了尖牙。

视觉在瞬间逐帧分解,巫瑾勉力抬头,能看见近两米长的头颅骨砸下漆黑的影, 紧密排列的尖牙向弯刀, 在光线下分泌带着血沫的粘液, 布满牙床前后缘的锯齿。

霸王龙是恐龙统治中生代一亿六千年的掠食者优势集大成。

它的每一道基因都经过最残酷的筛选——和它相比较, 仅有40万年演化史的智人就像是进化树上的残次品。

腥臭味益发浓烈,巫瑾暗骂一声,两手撑地尽全力向后退去,正要拼命向队友呼救,才发现远处林客指着这里,嗷嗷嗷鬼叫的比他更凄厉。

黑影当头将巫瑾笼罩,暴龙粗壮的颈椎像是重锤,支撑着每一寸都为咬猎物咽喉设计的颌骨猝然下沉——

明尧心中一悬:“小巫!”

少年原本躲藏的巨木折断,暴龙尾巴猛甩,拖着6公吨沉重身躯旋转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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